按照《江苏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》的相关规定,经计算机速录技能考核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和政审,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拟录用以下2人为我院聘用制书记员(人员名单附后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7天(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日)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我院纪检监察室反映,联系电话:0523-86391389。
拟录用人员名单:孙亚静 庄银燕